近日,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发布了《生活垃圾分类标志》标准,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四川省政府办公厅随即印发《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》,进一步明确将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为“有害垃圾、可回收物、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”四种基本类型,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,努力提高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的单独投放比例。

小编从市城管委、成都市垃圾分类管理中心、多个专家处了解到——国家垃圾分类新规非强制性标准,成都标准是否进行修改,还在积极对接中。
对比旧版标准,本次新版标准在结构上将过去的6大类14小类调整为4大类11小类。这可能是针对目前全国较为统一的四分法的妥协,也避免了旧标准中“可燃垃圾”和“可堆肥垃圾”中都包含树叶等这种分类混乱问题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在新标准中,将“餐厨垃圾”“湿垃圾”统一为“厨余垃圾”。“湿垃圾”是上海等地生活垃圾分类中的一个大类别。相比这个叫法,“厨余垃圾”这种命名不容易让大家产生“湿塑料袋是干垃圾”“干果皮是湿垃圾”这种绕口令似的纠结。而且,在实践中,也更为通俗易懂,易于推广到全国。

不过,这个命名也会产生一个小问题,即容易让居民以为“厨房产生的垃圾都是厨余垃圾”这种错误的理解。比如厨房里产生塑料等被污染的垃圾,是其他垃圾,这个还需要广泛普及。
据介绍,《生活垃圾分类标志》的后面显示的符号为GB/T 19095-2019,GB/T就是推荐的意思,不是强制性标准。垃圾分类领域研究专家、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就表示,实际上各个地方可以根据自己情况制订具体规则,并不是将来全国一律按照这个标准。

小编从市城管委获悉,成都即将出台的《成都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,这个四分类的方法基本与国家标准一致。 一是国家标准中的“厨余垃圾”在成都标准中叫“餐厨垃圾”,虽然叫法不同,但是对垃圾的归类却是一致的,比如将枯草树叶等都归位到了这; 二是标识有所修改。据相关负责人透露,成都是否会按照国家的标识去修改,目前正在进行积极对接中,“真正实行了垃圾分类后,居民其实很少去关注这些细微的标识变化,更重要的是关注如何分类。”
近日,市商务局会同成都市城管委,正式印发《成都市可回收的回收指导目录》(下称《目录》),进一步明确了可回收物主要种类、常见可回物目录,为市民提供最为详实的可回收物名录“权威指南”。

此次《成都市可回收的回收指导目录》的正式印发,也将意味着成都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进一步驶入“快车道”。
成都市自被列为全国首批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以来,已相继出台《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(2018—2020 年)》《成都市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专项行动计划》等系列政策措施,全面加强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分类回收管理,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。 今年,起草了《成都生活垃圾管理条例(草案)》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正在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,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,将于明年出台。

成都市的垃圾分类如何加速?小锦了解到,今年底,全市22个区(市)县各确定1个建制街道片区整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。
建制街道范围内实行垃圾分类制度,“有害垃圾、可回收物、餐厨垃圾、其他垃圾”四分类全覆盖,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处置系统全覆盖。至2019年底,全市建成22个生活垃圾分类街道,“前分后混”难题得到有效缓解,在全市形成较好的示范引领效应。